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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如下40多条独到经验,值得一看!(一)

发布日期:2022-11-21 17:15:46 浏览次数:

目前社会上,借贷是愈发越普遍,有走网络的,也有熟人之间的。如何申请好合规手续,以防止未来不必要的麻烦是关键。作为一名退休警察,在多年审理民间借贷案例中,整理出如下40多条独到经验。

一、写借条欠条的问题

1、借条中的姓名

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款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谐音不同字,有时可判定上诉系实际出借人

2、孤证存疑的借据

原告胜诉还款的根据仅有款项且借款存在多处疑点,其案件请求难获法庭支持

3、多张借条与总条

债务人出具多张收据而最终一张欠条含有“共”字等表总计意思的,可将其判定为总条性质

4、胁迫下的欠条

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示但无法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

5、借用他人信用卡

借用对方信用卡消费并约定还款的,形成借贷关系,并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

6、转账凭条作为证据

债权人仅以汇款收据为据主张系借贷并规定归还,债务人主张只是借款但无法举证证明,则应判定转账凭证所记载数额的借贷成立

二、借贷责任主体的问题

7、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示收据时未明确其身份民间贷款法院可判定系其个人借款而非公司借款

8、空白票据与借款责任

单位有关员工基于损害国家利益的企图向外提供盖有单位财务印章的空白票据是无效行为,但不能因而免于该单位对第一人应分担的退还借款的诉讼责任

9、夫妻个人借款的认定

婚姻关系存续之后一方对外借债数额明显低于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其有原因相信该借款系夫妻共批准思表示,可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10、借款债权的继承

出借人死后后,其继承人有权向贷款人主张债权

三、借贷协议项下款项的问题

11、本金预扣利息之一

借款人虽主张出借人从贷款本息中当头抽取了个别利息但无法举证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12、本金预扣利息之二

为从本金中预先缴纳部分贷款利息而让借款人出示的现金收条,法院不予认可

13、借条与款项交付

巨额现金仅依靠条无法判定已经实际交付

14、收条与款项交付

可根据借款人对大额贷款出具的借条综合判定出借义务已经履行

四、借款协议的费率与收益

15、复利的认定

双方当事人在贷款到期后将未归还本金累加后再次签署借款协议的,有别于复利约定

16、逾期利息的计算

当事人借钱时未承诺利息的可视为无息贷款,但逾期利息仍可参照银行同类欠款还款利率计算

17、逾期利率的认定

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庭关于审理民间贷款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难题的细则》(下面简称《民间借贷规定》)第26条对民间贷款利息作出要求:“借贷双方承诺的利息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贷人依照承诺的费率支付费用的,人民法庭应予支持。借贷双方承诺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本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借出人退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本息的,人民法庭应予支持。”

18、逾期计息基数

借款到期后的欠款利息,可按照当事人协议承诺以届满逾期的本金总额作为计息基数

19、超利率已付利息

对于月息2分以内的利息约定,法院是支持的,但是对达到月息3分的,司法不仅不予保护,而且即使早已支付了,也可以对达到3分部分收益要求返还。

20、违约金的认定

借款期内未承诺利息、但约定违约金计算模式的欠款合同比照适用四倍利率的限制

五、借款的清偿及债务的转让

21、偿还的证明责任

债务人证实借入款项并主张已归还但无法举证证明,则其面对所借贷项负偿还责任

22、ATM机还款

债务人主张债权人帐户新收款项系其通过自动存款机归还欠款,债权人证实但无法举证证明,则法庭可支持债务人的主张

23、还款抵充顺序

还款时未明确系还本或还息的,应先抵充利息再抵充本金

24、还款条的认定

还款条所记载事项与借款协议不具备充分一致性,则无法判定该贷款协议所涉款项尚未偿还

25、录音证明还款

债权人虽持有借条,法院仍可按照债务人提供的录音资料判定债务已经偿还

26、债权转让的通知

债权受让人向欠款人为债权转让通知亦生债权转让之法律效力

六、时效、管辖与证据问题

27、超过诉讼时效

出借人控告时达到三年的仲裁时效过后,其债务难获法庭支持(注: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已改为3年)

28、录音证明催款

出借人提供的具备催款内容的录音可作为判定仲裁时效中断的根据

29、暂住证明与管辖

可按照债务人暂住证明上的暂住地址确认其一直居住地,从而确认民间贷款纠纷的管辖法庭

30、合同履行地与管辖

纠纷双方在贷款协议中对履行地无承诺的,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庭具有管辖权

31、测谎的效力

主债权金额存在纠纷时,依法进行测谎的结果可以成为判定事实的根据

七、企业间借款协议的效力

32、企业间借贷的效力

企业间借款若不属于制造经营性企业间正常贷款行为,则应判定为无效合同

33、企业自有资金的借贷

企业问自有资金的贷款协议若未遵守金融法规强制性条例和国家制度规定,则不宜认定为无效

34、政府投资公司的贷款

地方政府为对于中小企业注资困难设立的投资公司签署的民企间借贷协议可判定为有效

35、企业借贷无效的占用费

企业间贷款协议被判定为无效之后,可按分行活期存款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

36、企业贷款无效的收益

企业问借款协议被判定为无效之后,资金占用损失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息计付

八、民间借贷与刑事犯罪

37、刑事案件与裁定败诉

债务人蓄意违规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被受理侦查,则债权人的反诉可予驳回

38、集资诈骗与裁定败诉

集资诈骗罪中所涉款项只是真实的借款关系民间贷款,不属于民事纠纷

39、刑事犯罪与协议效力

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并不显然影响贷款协议以及担保合同的效力

4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为筹措企业经营、购买设施等资金,在未经美国人民银行同意的状况下,许以返还高额费用,向不特定多数人擅自或变相吸收存款,数额巨大,构成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1、集资诈骗罪之一

虚构集资用途、以高额收入成为幌子来伪造被害人集资款构成集资诈骗罪。

来源:法律讲堂综合律到法律生态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