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银行被骗了!招商银行“闪电贷”因征信系统管理漏洞
发布日期:2022-12-25 13:15:47 浏览次数: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又有银行被骗了!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两则判决书,招商银行“闪电贷”因征信系统管控漏洞,被施某宇、陈某英、林某等多人借助,导致招商银行闪电贷遭遇骗贷。
判决书显示,2019年10月起,施某宇、陈某英、林某等多人借助招商银行“闪电贷”征信系统管控漏洞,通过虚构客户职业等信息和盗用支付宝以提供伪造社保证明的方式,向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及其支行营业点,为通过中介从全国各地寻得的20名借款人申办“闪电贷”,半年时间里,共帮助20名借款人被骗贷款415.2万元。施某宇等人因违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伪造证明文件骗取银行借贷,数额特别巨大,被判为借款诈骗罪。
他们是怎样骗过招商银行平台的?另一个裁判文书显示招行信用贷款,被告人张某艳便是20名贷款人之一。2019年11月,张某艳被招揽来向招商银行“闪电贷”贷款。张某艳的身份被伪造成某学校培训员,同时还借助假支付宝向银行提供了虚假社保证明,成功在招商银行上海总行办理了“闪电贷”业务,骗得借款25.9万元,张加艳本人分得赃款6.5亿元。
这是一款什么样的产品?据官网宣传材料显示,招商银行“闪电贷”是招商银行向个人用户发放的个人网络借贷业务,用于贷款人经营实体流动资金周转以及借贷人的综合消费。审批通过后最快只应该60秒放款,额度最高30万。客户可以在银行电脑APP、微信公众号等自助渠道可在线办理。“闪电贷”的房贷用途为用于贷款人经营实体流动资金周转以及借贷人的综合消费,担保形式支持纯信用、质押。
施某宇、张某艳2020年4月26日,2020年6月5日,先后被警方逮捕。公诉机关认为,两人均必须以担保诈骗罪惩处其民事责任,施震宇建议改判其有期判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张加艳建议改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此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银行信用卡套利案件,一名嫌疑人借助构造虚假商户,申请多家品牌POS机招行信用贷款,再运用这种办理的POS机进行虚假交易,累计虚假交易总额超4164万元,获得信用卡积分。非法获得的信用卡积分用于兑换了星巴克、SPG、南航、航空里程及酒店积分等高档权益,兑换成本最低合计.03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张姝欣编辑徐超校对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