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2024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8 13:48:57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让孩子失去上大学的机会,切实做好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我县户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柘城县学生资助中心自2024年7月15日起开始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办理
办理时间
1
2024年7月15日--9月2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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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学生资助中心在城区内开办了三个贷款办理点,贷款学生可以就近办理,办理点分别是:
1.柘城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点(上海路与学苑路交叉口往北400米路西);
2.柘城县第一高级中学办理点(柘 城县双河街道学府大道);
3. 柘城县职业技术学校办理点(柘城县黄山路中段)。
温馨提示: 为节 约时间,快速办理,贷款学生必须在微信公众号“柘城县学生资助服务平台”下方点击”预约其他-贷款预约“菜单,提前预约办理时间及办理点,预约程序预计7月15日开通。
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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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办理:适用于续贷生(推荐),方便快捷,足不出户在网上即可办理。
现场办理:大学新生首贷、往届大学生首贷必须到贷款办理点现场办理。资助中心办理点办理大学生首贷、现场续贷、还款、就学信息变更等业务;其他两个贷款办理点只办理大学新生首贷。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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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0-7566382
二、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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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③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④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⑤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②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④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 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⑤学生本人入学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⑥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⑦如借款学生申请贷款时未满 16 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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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6000 元,不低于 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20000 元,不低于 1000 元。贷款额度为100的整倍数。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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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年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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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即LPR5Y -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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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及宽限期
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 5 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要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 5 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柘城县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 5 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三、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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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理流程
1.高三预申请(大学新生)/在校大学生
2019年开始,按照上级要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首贷须5月份起先在就读高中进行预申请,再由学生及共同贷款人到柘城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点现场办理。未进行预申请的,需先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才能进行现场办理。
2.打印申请表
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手机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首贷学生需进行用户注册,验证手机号码,进行身份认证,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并提交后,下载打印申请表。首贷未进行预申请的,下载打印申请表时,系统会随申请表导出有一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需现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后进行办理。
3.现场办理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办理)、②户口簿原件、③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申请表原件。两人一起前往柘城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点申请办理贷款,县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现场签订电子合同,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
4.贷后事项
贷款办理完成后,平安银行会1-3个工作日发送短信(短信发送到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学生手机号)提醒学生及时绑定助学贷款账户,故学生在收到平安银行短信后才能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进行助学贷款账户绑定的操作。
5.高校录入
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逾期不录入视为放弃贷款。
6.贷款发放时间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通常在每年11月中旬集中发放,可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在首页查看贷款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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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贷办理流程
1.远程办理(推荐)
2020年起,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学生实现网络“远程办理”,方便快捷,无特殊情况续贷学生一律远程办理。两种办理方式,分别如下: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远程办理续贷,操作流程点击下方蓝色字体可查看:
生源地助学贷款远程续贷申请操作流程
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远程办理续贷,操作流程如下:
2.现场办理
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申请表。
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原件,前往柘城县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大厅即可办理。
3.高校录入
学生持《受理证明》或短信回执码在开学时上交高校,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逾期不录入视为放弃贷款。
4.贷款发放时间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通常在每年11月中旬集中发放,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在首页查看贷款申请进度。
四、注意事项
1
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专升本、读研究生、休学、退学、参军的学生等均需及时到柘城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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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贷学生如需变更共同贷款人的,学生及新共同贷款人必须同时带齐证件到现场签订合同,不可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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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贷款学生每年至少登录两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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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370--7566382。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平安银行客服热线:95511-3。
来源:柘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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