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扩大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支持范围 额外奖励“免申即享”
发布日期:2024-11-17 16:13:32 浏览次数:
新快报讯 近日,《广州市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印发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若干措施》针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痛点和难点,结合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拟定了10条改进措施。
《若干措施》扩大支持范围,将技术改造事后奖励范围从生产设备扩大到用能设备、配电设备、配套软件及配套厂房建安工程投资。鼓励工业企业围绕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生产环境、降低能耗排放等方面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且纳入广州市工业投资统计,在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3年)新设备购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照其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事后奖励。此外,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项目,将按照设备购置额的2%对该企业予以额外奖励。额外奖励部分按照“免申即享”落实。
《若干措施》将技术改造事后奖励项目门槛设备购置额从700万元降低至500万元,并安排不超过2亿元对中小企业实施的150万-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支持。同时,提高了奖补限额。将技术改造事后奖励的最高奖励额度从省的1500万元提高至3000万元,将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的最高限额从省的每年2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并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置的大额设备分年度给予支持(单台设备最长可连续奖励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