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房贷款的审查和审批
发布日期:2022-10-01 00:22:57 浏览次数:
贷款的审查
贷款审查人负责对借款带莳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贷前调查人提交的面谈记录以及贷前调查的内容是否完整进行审查。昆明私借贷款审查人认为需要补充材料和完善调查内容的,可要求贷前调查人进一步落实;贷款审查人对贷前调查人提交的材料和调查内容的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进行重新调查。
贷款审查人审查完毕后,应对贷前调查人提出的调查意见和贷款建议是否合理、合规等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面谈记录等一并送交贷款审批人进行审批。
贷款的审批
贷款审批人依据银行商用房贷款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从银行利益出发审查每笔商用房贷款的合规性、可行性及经济性,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抵押担保的充分性与可行性等情况,分析该笔业务预计给银行带来的收益和风险。贷款审批人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①借款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还款能力;
②贷款用途是否合规;
③借款人提供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合法性;
④申请借款的金额、_限等是否符合有关贷款办法和规定;
⑤贷前调查人的调查意见、对借款人资信状况的评价分析以及提出的贷款建议是否准确、合理;
⑥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或租赁商用房合同或协议;
⑦开发商出具的有权部门批准可出售或出租商用房已办妥的全部文件,包括可办妥产权证的证明;
⑧开发商的资信情况;
⑨商业用房的地段及质量状况情况;
⑩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贷款审批人应根据审查情况签署审批意见,对不同意贷款的,应写明拒批理由;对需补充材料后再审批的,应详细说明需要补充的材料名称与内容;对同意或有条件同意贷款的,如贷款条件与申报审批的贷款方案内容不一致的,应提出明确的调整意见。贷款审批人签署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表连同有关材料退还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