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昔日昆明的金融大鳄——兴文银行
发布日期:2024-12-24 12:36:47 浏览次数:
位于昆明市南屏街67号有一处五华区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兴文银行旧址。这座始建于上世纪40年代早期的5层钢筋水泥办公楼,在当时可是昆明市内最气派的建筑之一,同时也是解放前在云南影响力最大的金融机构,堪称昆明的金融巨鳄!
兴文银行的前身为“兴文当”,创始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兴文当初创时,由云南士绅王炽、罗瑞图、吴永安、万征衡、吕德祥等发起组织的。当时的清政府盐道署拨纹银一万五千两,士绅王炽、吴永安各捐一千五百两,共一万八千两作为启动资金,经营质当业务。其成立的动机,是以质当收入,维持经正书院高材生和赴京会试举子们的相关学费及日常用度(类似于现在的助学金),目的在于鼓励和扶助清寒学子,振兴云南文化,故命名为"兴文当"。此举对清末的云南地方文化教育和人才培养贡献斐然。
兴文当创始时主持人称司事,首任司事为张廷梁、李培厚。1933年代办公款,改名为兴文官银号。主持人称经理。1939年改组为兴文银行,主持人称行长。1942年改组为官商合办银行,成立董事会,主持人称总经理。
兴文银行在未改银号以前,专营质当业务;改银号以后,兼营存放业务,改为银行以后,其主要业务,是在代理省金库,收存烟款,代管粮款,在中央银行未设分行的县份,代理国库。是从1939年设立"云兴商行"起,地点在银行的四层楼上,1942年改名"崇兴滇庄",地点在正义路大银柜巷口,1945年改名"桢祥",地点在祥云街口;1946年改名"瑞成",地点在大柳树巷内。
1939年,兴文当改组为兴文银行后,便在省内择重点设置分行或相关办事机构,大县设分行,小县设办事处;省外也设置了三处分行,即重庆、宜宾,西昌;同时银行还在缅甸仰光设置了分支机构。1942年,滇缅公路被断,滇西机构撤回,向省外发展,增设成都、泸县、贵阳、桂林、柳州、西安等分行。抗战胜利后,增设上海、汉口两分行,不久即解放。职工人数,在极盛时期,约有1200人。1946年后因抗日战争结束,兴文银行业务量急剧减少,加之管理不善,整个银行上至政府官员、经理,下至普通职员都想方设法地瓜分银行资产,导致经营业绩滑坡严重,故裁减员工五分之三,1948年又裁减三分之一,至解放后接管时,仅剩400余人。
兴文银行最繁荣的时期,是抗战期间滇缅公路被日军切断之后。当时,银行以商行名义兼营进出口贸易业务,自保山到昆明的公路上,凡设有兴文银行相关机构的地方,都堆满了布匹、洋纱、轮胎等进口商品。原因是赶运商品,争取时间,随运随丢,还在碧鸡关临时建盖货仓来堆存。这些商品,都是民生必要的东西,所以银行便囤积居奇,恶意抬高物价,大发国难财。
当然,兴文银行发财的路子绝不仅此一条,例如当时的金钞买卖,本为国民党政府所禁止,但各银行却充耳不闻继续买卖,而中央银行也只说不管。再如,有一段时期,国民政府宣布黄金国有,要求各银行将现存黄金全部交出,作价收买,兴文银行被指定交出二千多两。银行一面上交黄金,一面又到市场上购进,转手间,虽在价格方面损失了一部分,但却完成了任务,还保存了黄金。可为什么市场上会有多的黄金呢?因为当时的国民政府在购进黄金后,又由中央银行抬价售出,赚取巨额差价。可见所谓的黄金国有政策,实质上是大鱼吃小鱼,层层剥削的一种生意经,也是官僚资本借势搜刮民脂民膏的手段。
虽然,解放前的兴文银行在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壮大云南工业实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当时的云南铁路、盐业、矿业、烟业、纺织业、电力保险等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其根本属性仍为封建性、买办性、剥削性的金融机构,是官僚资本控制金融资源的工具。1950年,昆明和平解放后,兴文银行被收归国家管理,相关业务也就此终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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