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业务
发布日期:2022-11-07 17:45:25 浏览次数:
新闻公布会现场
国内甘肃网12月29日讯(本网记者刘姗)29日上午,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办新闻公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就2021年1月1日起启动的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借钱业务的申请步骤、扣划规则、业务中止情形及留意事项进行了表明。
一、业务办理流程
(一)申请
符合下列条件的,借款人及子女可在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向领取贷款的我中心分支机构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新申领贷款的办理人,可在借款面签时一并办理。
1.缴存账户状态正常且未被冻结;
2.在我中心存在多个公积金账户的,须先申请账户转移合并;
3.缴存账户须按时连续缴付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缴存账户存款仍然留存不超过6个月缴存额;
5.公积金贷款收款满1期且当前还款状态正常。
(二)签订协议
1.申请业务后,由受理业务的分支机构与贷款人或子女本人现场签订《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借钱业务委托协议》。
2.协议签署完成后,我中心贷款综合信息平台自次月起起初每年对贷款人或子女的缴交账户月缴存额自动进行扣划。
二、扣划规则
借款人或子女一方申请每月冲还借钱业务的公积金贷款流程,扣划申请人缴交账户的月缴存额,不足部分扣划借款人承诺的工行还款账户内资金;贷款人及子女双方均办理每月冲还借钱业务的,先扣划借款人缴交账户的月缴存额,再扣划配偶缴存账户的月缴存额,不足部分将再次扣划借款人承诺的银行还款账户内的资金;贷款人应保证银行放款账户资金充足。
三、业务终止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月冲还贷款将终止:
(一)已还清借款利息的;
(二)申请人办理终止按月冲还借钱业务的;
(三)申领办理每月冲还借钱业务后当期账单状态为逾期的;
(四)申领办理每月冲还欠款业务后累积3期放款逾期的,12个月内不得继续申请办理;
(五)申领办理每月冲还借钱业务后,在本中心存在不良信息的;
(六)每月冲还欠款业务之后缴存账户封存或被冻结的;
(七)不适用继续每月冲还借款业务的其它情形。
对业务中止情形必须进一步表明的是,除借款人已缴交贷款利息和本人申请中止按月冲还欠款业务两种情形外,因其它情形解除按月冲还欠款业务的,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均不分担主动告知义务。借款人或子女应切实主动关注还款卡(折)余额及收款计划,贷款未还清的,应再次通过原承诺的还款卡(折)履行正常还款义务,若发生逾期将承当违约责任。业务中止后需重新办理开通的,应重新签订《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借钱业务委托协议》。
最后,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在申请该业务时必须留意以下几点:
第一,按月冲还借款业务仅限于在我中心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不正常、贷款状态不正常的不能申请、省内及省外其它公积金中心的缴交职工在我中心有贷款的不能办理。
第二,借款人以及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帐户存款仍然留存不超过6个月缴存额,同时,每个月的月缴交额需要缴付,不按时的不进行扣划。
第三,《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借钱业务协议》对每月扣划规则、业务中止情形、需要留意的事项等作了确立约定公积金贷款流程,请严格履行合同承诺条款,保证按时冲还担保业务正常,防止贷款出现逾期,给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