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贷款型的间接银团贷款是什么意思?怎么看?|行业动态-昆明快贷
欢迎访问昆明快贷网!
13658875882
13658875882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转贷款型的间接银团贷款是什么意思?怎么看?

发布日期:2022-11-21 13:28:56 浏览次数:

间接银团借款:转贷款型

所谓转贷款型的间接银团借款,指的是参与行向牵头行提供若干款项,由牵头行成为贷款人以自己的名义将此款项与牵头行的欠款一起成为贷款发放给借贷人,牵头行在借贷人追讨欠款本息的范围内向参加行支付货款利息而产生的间接银团贷款

特征:

与升级型的间接银团贷款和让与型的间接银团相比间接银团贷款,转贷款型的间接银团贷款是一种非常特殊的间接银团贷款,主要体现在:

首先,在借款款型的间接银团借款中,参加行与借款人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协议,因此参与行与借款人之间并没有任何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参加行对牵头行与借贷人之间签署的放贷合同也不享有任何权力,参加行无权向出借人主张权力,相应地,借款人也只与牵头行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只能规定牵头行拨付贷款,也只向牵头行偿还借款利息;

其次,在借款款型的间接银团借款中,牵头行与参与行之间仍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牵头行向参与行支付货款利息的前提是借贷人追讨了担保本息,即牵头行在借贷人追讨欠款本息的范围内对参与行承担偿还借款利息的义务,如果借贷人并未按期缴付偿还借款利息,则牵头行有权反对向参与行支付货款利息以及为此不分担任何责任(此特性与委托贷款相当接近);

第三,在转贷款型的间接银团借款中,参加行与担保人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协议,因此参与行与担保人之间并没有任何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参加行对牵头行与抵押人之间签署的放贷合同也不享有任何权力,参加行无权向担保人主张权力,相应地,担保人也只与牵头行之间签署有抵押合同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担保人只向牵头行承担担保责任,但针对行使担保权而获得的有关款项,牵头行应根据与参与行的承诺支付给各参与行;

第四,在转贷款型的间接银团借款中,牵头行、参加行推进的成立银团等有关事宜属于牵头行与参与行之间的外部行为,一般无须与出借人协商或通知欠款人,只要牵头行与参与行之间签署一致意见即可;

第五,在借款型的间接银团借贷中,参加行是否参与银团部分依赖于牵头行对借贷人及担保有关状况的介绍,因此牵头行向参与行出售发放担保的义务时负有向参与行提供借贷人及信贷的有关状况的义务,包括如实提供及不得欺骗和隐瞒等,牵头行遵守此义务将造成对参与行的赔付责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借助成员行自行评审和独立担负责任等手段排除或减少牵头行的此义务及与此而对应的法律责任。

由此可见,转贷款型的间接银团借款实际上存在着两个互相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参加行与牵头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牵头行与贷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两个不同的债权债务关系之间仍然在事实上存在一定的关联间接银团贷款,但其在法律上是完全独立的,各方当事人均依照有关协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南方财富网银行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