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利息约定无约定,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
发布日期:2022-11-24 11:14:42 浏览次数:
无利息约定
无承诺,出借人主张支付费用的,人民法庭不予支持。对于有特殊规定的,可以考量资金占有损失(详细案件具体探讨)。
利息约定不明
1、自然人之间借贷不支持。
2、自然人外的借贷。人民法庭必须结合民间借贷协议的内容,并按照当地甚至当事人的交易模式、交易习惯、市场价格利率等原因确定收益。
约定借期利息
利息执行最高额度:
1、借贷行为出现在2019年8月20日以后的双方承诺的利息不能达到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分期市场价格利率四倍。
2、借贷行为出现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胜诉时一年期分期市场价格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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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利息的计算
1、有承诺。逾期利息约定不能达到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分期市场价格利率四倍。
2、没有承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息,也未承诺逾期利息,法院不支持;定了借期内利息并且未承诺逾期利率,自逾期放款之日起依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费用。(更改了6%的逾期利率)
特定情形下利息的计算
1、前期费用计入本金。本息之和,不能达到以最初贷款本息与以最初贷款本息为基数、以协议建立时一年期分期市场价格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贷款之后的收益之和。
2、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其它成本合计不能达到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分期市场价格利率四倍。
相关法律根据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承诺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费用的,人民法庭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率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费用的,人民法庭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贷款利率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庭必须结合民间借贷协议的内容,并按照当地甚至当事人的交易模式、交易习惯、市场价格利率等原因确定收益。
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贷人依照协议承诺利率支付费用的,人民法庭应予支持,但是双方承诺的利息达到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分期市场价格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分期市场价格利率”,是指美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分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周公布的一年期分期市场价格利率。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结算后将收益计入后期借款本息并再次出示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达到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分期市场价格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务凭证载明的总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息。超过部分的罚息,不应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贷款之后到期后必须支付的本金之和,超过以最初借贷本息与以最初贷款本息为基数、以协议建立时一年期分期市场价格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贷款之后的收益之和的,人民法庭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有承诺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少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分期市场价格利率四倍为限。
未承诺逾期利息以及约定不明的,人民法官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承诺借期内利息,也未承诺逾期利息,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放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庭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息并且未承诺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放款之日起依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费用的,人民法庭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贷款人既约定了欠款利率民间贷款,又承诺了赔偿金以及其它成本,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其它成本,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共达到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分期市场价格利率四倍的个别民间贷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