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知识之共同抵押的效力
发布日期:2022-10-01 00:20:56 浏览次数:
共同抵押,是为担保一个债权而设定的数个抵押权,昆明小额贷款给大家介绍一下共同抵押的效力。
在实践中,抵押权人就数个抵押物受偿其债权,通常有这么几种做法:
(1)抵押权人既可以仅对某一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又可以同时对全部抵押物分别行使抵押权。


(2)抵押权人只可以对全部抵押物分别行使抵押权,即所谓的分担主义,即将抵押权人的债权进行分割,由数个抵押物按其价值上的比例分别负担其债权。
(3)只有当两项以上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厲于同一人或者归属于两个以上连带债务人时,抵押权人才能既可以仅对某一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又可以对全部抵押物分别行使抵押权。除此以外的共同抵押情形下,抵押权人只可以对全部抵押物分别行使抵押权。
(4)抵押权人是只可以对全部抵押物分别行使抵押权还是既可以对全部抵押物分别行使抵押权又可以仅对某一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可以依照抵押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承认抵押权人有选择权。
在比较以上几种做法时,由于我国《担保法》对共同抵押尚无具体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比较公正的做法应当是:共同抵押当事人如果有合同约定的,则依约定处理,另外承认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共同抵押权人可以任意就数个抵押物中的某个抵押物变价受偿;赋予后顺序抵押权人以代位求偿权,即在共同抵押权人就某个抵押物受偿时,次顺序的抵押权人可以取代共同抵押权人的地位,对其他抵押物行为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