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上限是什么?|行业动态-昆明快贷
欢迎访问昆明快贷网!
13658875882
13658875882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2022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上限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2-12-21 13:51:04 浏览次数:

2022西安公积金贷款数额是多少?最高贷款上限是多少?据了解,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公积金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细则》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已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订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新政性住房贷款。

职工购买的自住普通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等。

第三条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为上海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控机构。

第四条公积金贷款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有关条例选定受委托代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下述简称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中心作为公积金贷款的债务人,委托商业银行作为担保人向借贷人申领购房贷款。

(截图均为网络照片,若无意侵犯您版权权益,请来信联系我们,收到信息三天内删除下架处理)

第五条公积金贷款实行分期担保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个人连续缴付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体期限以现行贷款制度要求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要求年限西安贷款网,缴存时间可按照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交明细合并计算。

第七条员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一)具备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有稳固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归还借款利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备合乎法律要求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定;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备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委批复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评定报告;

(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超过要求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花费的要求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五)批准根据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贷款形式进行担保;

(六)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已经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利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的其它条件。

第三章贷款数额、期限和利息

第八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数额不少于所订购住房合同总对价的70%(准确比例以现行贷款制度要求为准)。

精装修房子和楼市明显低于本地区行业平均水准的房产贷款数额不少于所订购住房合同总对价的60%。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入住房的,不予受理。

单笔贷款限额不能低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月还清借款本金额不得低于家庭月收入的50%。

第九条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与住宅竣工年限之和不少于30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贷款最长年限不得少于30年,且借款到期日不少于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借款人办理借贷时年龄不少于其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5岁,男60岁)。特殊状况,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女党员和具备初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员工年满60周岁退休或提早退休的,需提供单位文件或加盖单位盖章的表明。

第十条公积金贷款利息按照国家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息,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息的1.1倍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息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实行协议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的费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要求。

第四章贷款程序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后,如购房职工有公积金贷款需求,房地产研发企业应向公积金中心办理楼幢备案,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同意成立文件(复印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五)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六)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七)其它资料。

第十二条借款人办理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已婚职工还应提供子女有效身份证明;

(二)借款人婚姻状态证明;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定;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花费的资金证明;

(五)借款人及子女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借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及亲属征信报告;

(七)借款人及亲属印章(1.5×1.5厘米正楷);

(八)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受委托银行在收到借款申请及依照规定的各项资料后,与借款人进行面谈,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

第十四条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的按揭,由贷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及相关协定。

第十五条由保证人提供借贷抵押的,受委托银行必须将贷款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保证人,办理抵押和反担保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以住房抵押方式贷款的,借款人或受委托银行应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应将有价证券交受委托银行收押保管。

第十七条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中心依据保证人出具的贷款办结证明或借贷人出示的房屋抵押登记办结证明、受委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向受委托银行拨付贷款资金。受委托银行根据贷款协议承诺的时间、金额和款项,发放货款。

贷款资金转入售房单位(售房人)以及楼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设立的款项内,不得直接进入借款人账号以及支付现金给贷款人。

贷款条件

个人连续缴付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12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按照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交证明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归还借款利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备合乎法律要求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定;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备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委批复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评定报告;

(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超过要求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西安贷款网,能够支付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花费的要求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五)批准根据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贷款形式进行担保;

(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已经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