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银保监局、沈阳市联合开展“非法代理”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2-12-30 17:32:50 浏览次数:
近来,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系统、短信等方法公布“可申请全额退保”信息,以引诱、诱导等方式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借此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此类行为虽然扰乱我市保险行业正常经营秩序,而且最后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辽宁银保监局、沈阳市金融局、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城管局、市行业监督管理局和沈阳市保险市场协会联合举办为期一个月的“非法代理退保”专项治理行动。
沈阳市保险市场协会提醒消费者:要小心“非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意愿谨慎办理退保,依法审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非法代理退保”行为隐藏至少以下三种风险。
一是丧失正常保险保障风险。为谋取利益,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冒充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工作员工进行虚假宣传,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骗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代价”等,挑唆、怂恿不明缘由的消费者中止正常的保险协议。消费者将来再度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态的差异,可能将遭遇再次计算等待期、保费增长并且被拒保的风险。
二是资金受损或受到诈骗风险。某些“代理退保”行为是以诈骗为目的。退保前规定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交订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利润”理财产品或其它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部分组织还运用其所把握的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有不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违法集资,一旦落入陷阱,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三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幌子获得消费者认同,并与消费者签署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合同”,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模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除“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信贷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有的组织或者在消费者想解除“代理退保”协议时,采用极端形式威胁消费者,迫使其重新投诉。
通过投诉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方式,如果被别有用心者运用,将会对市场经营产生不良影响,最终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沈阳市保险市场协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
一是充分考量自身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保险产品的主要用途是提供风险保障,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缴费手段等有所变化。消费者理赔后如想继续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情况等差异,可能会遭受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消费者应知道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考量是否有必要中止保险协议。尤其要谨慎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效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防止上当受骗。
二是留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保单是重要的金融票据,包含重要个人信息沈阳个人小额贷款,消费者要加强保护个人隐私,提高自我保护观念,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协议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别人,以免被擅自使用,蒙受损失。如果得到不法损害,应立即向公安机关反映,保护自身权益。接报案单位:沈阳市预防和严惩保险欺诈中心沈阳个人小额贷款,报案电话:。
三是借助正规渠道予以合理维权。消费者即使对保险产品有问题或相关服务意愿,可以直接通过下面渠道反应诉求:一是借助保险公司发布的官网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二是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控告维权热线向监管部门反映;三是拨打向北京市保险市场协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