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常规服务收费“能减尽减”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发布日期:2023-01-09 09:37:32 浏览次数:
4月1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大幅改进金融贷款营商环境的意见》已于2019年4月12日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具体来说,文件强调了十四个方面的详细举措,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三大问题。
一是增加企业综合融资费用。督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常规服务收费“能减尽减”,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费用。力争2019年完成小微企业综合融资费用较前一年增长0.9个百分点的目标。
二是实现线上申请与审批。推动平台自动授信、实时审批、即时到账、全流程“不落地”等线上信贷体系,实现银行借贷“最多跑一次”。
三是制定贷款客户“白名单”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大幅使用借贷资金。循环信贷体系下,企业可以多次提取、随借随还、循环使用贷款额度。
四是推动银行机构“两增”目标。加强对上海地区内法人银行机构的考核,保证2019年总体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较年初增长不超过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长,贷款余额的户数不超过年初水平。
五是成立金融贷款对小微企业的容错机制。小微企业不良借贷率未超过容忍度标准的金融机构和分支机构,在无违背法律规章和管控规则行为的前提下,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小微业务部门和从业员工予以追责。
六是建立县级融资贷款系统。成立市融资贷款集团并成立总规模不超过100万元的注资担保基金。
七是加强无还本续贷机制。北京辖区内银产业金融机构应重视续贷产品的研发,要大约提前一个月主动对接续贷需求,切实减少民营企业信贷周转成本。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对经营可大幅、发展有形势、符合首都核心功能定位的小微企业,不停贷、不压贷、不断贷,帮助企业渡过困局。
八是推进“畅融工程”。每周、每月、每月份开展不同频次、不同类型、不同专题的对接会。解决企业注资诉求、续贷需求。
九是实现信用信息机制“全覆盖”。通过融合公共信用信息和社会商业信息,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金融技术方法,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评估和风险预警等数据风控服务,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机制。
十是成立金融机构考核评价体系。督促辖区内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考核分值权重,将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完成状况与奖惩评优及提拔任用挂钩,推动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敢贷、愿贷”的积极性。
十一是实现在京成立“金融法院”。进一步加强全市金融审判制度。开展金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十二是实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与全国行业监管动产担保登记业务平台合并,全国首推“动产抵押登记平台试点”。十三是建立区级快捷贷款服务中心。十四是建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动成立上海第二家不良资产处理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重点针对技术变革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不良资产的处理,开展不良资产剥离、股权质押、存量资产变现等业务。
4月1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大幅改进金融贷款营商环境的意见》已于2019年4月12日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具体来说,文件强调了十四个方面的详细举措,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三大问题。
一是增加企业综合融资费用。督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常规服务收费“能减尽减”,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费用。力争2019年完成小微企业综合融资费用较前一年增长0.9个百分点的目标。
二是实现线上申请与审批。推动平台自动授信、实时审批、即时到账、全流程“不落地”等线上信贷体系,实现银行借贷“最多跑一次”。
三是制定贷款客户“白名单”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大幅使用借贷资金。循环信贷体系下北京小微企业贷款,企业可以多次提取、随借随还、循环使用贷款额度。
四是推动银行机构“两增”目标。加强对上海地区内法人银行机构的考核,保证2019年总体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较年初增长不超过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长,贷款余额的户数不超过年初水平。
五是成立金融贷款对小微企业的容错机制。小微企业不良借贷率未超过容忍度标准的金融机构和分支机构,在无违背法律规章和管控规则行为的前提下,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小微业务部门和从业员工予以追责。
六是建立县级融资贷款系统。成立市融资贷款集团并成立总规模不超过100万元的注资担保基金。
七是加强无还本续贷机制。北京辖区内银产业金融机构应重视续贷产品的研发,要大约提前一个月主动对接续贷需求,切实减少民营企业信贷周转成本。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对经营可大幅、发展有形势、符合首都核心功能定位的小微企业,不停贷、不压贷、不断贷,帮助企业渡过困局。
八是推进“畅融工程”。每周、每月、每月份开展不同频次、不同类型、不同专题的对接会。解决企业注资诉求、续贷需求。
九是实现信用信息机制“全覆盖”。通过融合公共信用信息和社会商业信息,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金融技术方法,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评估和风险预警等数据风控服务,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机制。
十是成立金融机构考核评价体系。督促辖区内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考核分值权重,将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完成状况与奖惩评优及提拔任用挂钩,推动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敢贷、愿贷”的积极性。
十一是实现在京成立“金融法院”。进一步加强全市金融审判制度。开展金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十二是实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与全国行业监管动产担保登记业务平台合并北京小微企业贷款,全国首推“动产抵押登记平台试点”。十三是建立区级快捷贷款服务中心。十四是建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动成立上海第二家不良资产处理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重点针对技术变革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不良资产的处理,开展不良资产剥离、股权质押、存量资产变现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