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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贷分离的含义

发布日期:2022-10-01 00:23:55 浏览次数: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审贷分离原则,由独立于前台业务部门的负责风险评价的部门对不同币种、不同客户对象、不同类型的信用风险进行统一管理,避免授信失控。要完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户、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高度集中。
  审贷分离的含义

  1.审贷分离的定义
  审贷分离是指将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调查和审查环节进行分离,分别由不同层次机构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以实现相互制约并充分发挥信贷审查人员专业优势的信贷管理制度。(昆明贷款 136-0871-020 3)
  2.审贷分离制度出台的背景
  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内银行业基本沿用专业银行模式下的旧有信贷流程,信贷员一人集贷前调查、贷时审査于一身,缺乏监督与制约机制,造成了较多的问题贷款。
  在我国从计划经济逐渐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各专业银行逐渐开始向商业银行转变,同时相继成立了若干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原则,进行信贷业务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信贷流程的科学性。审贷分离制度就是在此过程中摸索出来的重要成果之一。
  20世纪90年代中期,审贷分离制度受到高度重视,并以法律法规形式固定下来。自此,审贷分离制度开始得到大力推行。
  背景知识:
  审贷分离制度是1995年7月1曰实施的《商业银行法》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实施的信贷管理制度。《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1996年8月1日实施的《贷款通则》也对审贷分离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贷款通则》第四十条规定:"建立审贷分离制: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和清收不力的责任。"
  3.审贷分离的意义
  审贷分离制度依据平行制约的原则,将贷款的调査和审查职能分别归属于不同的部门。一是信贷审査人员独立判断风险,保证信贷审查审批的独立性和科学性。二是信贷审查人员相对固定,有利于提高专业化水平,实现专家审贷,弥补客户经理在信贷专业分析技能方面的不足,减少信贷决策失误。三是从全局角度来讲,审贷分离对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机制改革、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以及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