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
发布日期:2023-04-02 11:37:01 浏览次数:
1、被按照国家有关条例核准成立、实施高等文凭教育的一年制普通专科大学、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本科学校正式招生,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2、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市(区);
3、经有关部门判定陕西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利润不从而支付教师在校其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学生当时未取得其它助学贷款;亦未取得其他部门资助。
申请贷款流程
申请贷款分三个阶段进行
5月10日—5月20日预申请阶段
7月1日—8月20日网上报名
7月1日—9月30日签订协议
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国家研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平台,网址:,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父亲任何一方)根据约定日期,持双方人员身份证、新生入学通知书原件及打印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议》(地址:韩城镇城南区太史大街新城三小与城管局后面后楼一楼)。签订协议后,贷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议》及《国家研发银行生源地借贷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
贷款数额、年限并且还款
贷款限额、年限:每人每学年不少于8000元,借款年限最长不少于20年。
偿还: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三年,按贷款协议承诺陕西生源地贷款,按年度分期归还借款本金。还款方式为支付宝扣款和POS刷卡还款两种形式。学生在今年1—12月底均可进行提早还款申请,提前还款需一次性付清一个协议已经偿还的所有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