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发布日期:2022-10-01 00:24:59 浏览次数: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所谓耐用消费品通常是指价值较大、使用寿命相对较长的家用商品,包括除汽车、住房外的家用电器、电脑、家具、健身器材、乐器等。
该类贷款通常是银行与特约商户合作开展,即借款人需在银行指定的商户处购买特定商品。特约商户通常与银行签订耐用消费品合作协议,该类商户应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较好的社会信誉。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也是国内开办较早的个人信贷产品,早在1999年就有许多家商业银行开办此项业务,但由于其单笔金额相对较小,贷款成本较高,且市场需求量有限,因此,该业务近几年规模处于不断萎缩状态。
1.贷款对象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的贷款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且年龄在18-60周岁;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人,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贷款银行认可的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本人或自己家庭使用;
信用良好,且有诚意做分期或一次性还款;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贷款利率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挡次贷款利率。(www.hai maxx.com)
3.贷款期限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最长为3年(含3年)。将至退休年龄的借款人,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退休年限(一般女性为55岁,男性为60岁)。
4.贷款额度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起点一般为人民币2000元,最高额不超过10万元。借款人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物款的20%〜30%,各家银行规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