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征信业简介
发布日期:2022-10-01 00:27:03 浏览次数:
当代发达国家的个人信用制度主要形成了三种基本模式:
一是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为主体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登记的内容评分包括企业信贷信息登记和个人信贷信息登记,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等。该系统主要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数据库的网络系统,信息主要是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决策。
二是由几个商业性个人信用机构组成信用局而形成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如美国全国的企业、个人征信公司、追账公司等从盈利目的出发,形成目前全美信用管理协会等著名商业性征信公司为主体的美国信用管理体系。经过100多年的发展,这些公司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甚至全世界,为社会提供全方位有偿服务,包括资信调查、资信评级、资信咨询、账款追收等等。(www.Haim axx.c o m)
三是以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组成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如日本,国内能提供个人资信情况的机构有3家,即银行系统的"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邮购系统的"CIC"以及消费金融系统的"全国信用信息联合会"。其信息来源主要是通过会员提供客户的借款情况、账户和信用卡的使用等情况,供会员银行共享。这是在严格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向会员提供客户资信的,而且只限于会员作审批个人信用方面的参考,若用于其他目的则一律不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