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哥谈一下信贷资金挪用问题:资金流向对信用风险的影响
发布日期:2022-10-12 11:44:49 浏览次数:
大家好,我是小龙哥。
第四篇,谈一下贷款资金挪用问题。
一、资金流入对信用风险的影响
在《信贷的逻辑与知识》中,刘元庆老师看到:控制不了现金就控制不了现实的回款来源。信贷评审框架中,我也将“资金用途”视作四大支柱之一。从实践来看,信贷资金挪用是发生的典型信号之一。资金挪用,表现为贷款资金流向与申报方案不一致。
为什么要把资金流向抬至极其高的地位,原因有三:
第一,资金挪用导致后期信贷分析基础将不复存在。
资金挪用,主要包括两种情景。
情景一:经营性资金用于非经营性意愿。以挪用于工程建设为例,如果企业把经营性资金挪用于工程建设,那么银行借贷发放前大概率按流动资金借贷逻辑审批工程,甚至还因此测算流贷额度。然而,资金真实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总投、建设资金构成、资本家来源、市场前景、合规手续、回款等重大难题,银行未深入探讨,最终将发生资金被项目占用,引发风险。
情景二:A项目资金挪做他用。如挪用于B工程建设,或者骗取于退还民间贷款、参与资本行业等状况。这种情况下,A项目将产生资金缺口,导致工程存在完工风险,甚至发生烂尾等状况。前期信贷分析的总投资金构成逻辑不复存在,最终也将扩大项目风险。
第二,经营性资金挪用于工程建设最为常见,容易引起“短贷长用”现象,形成资金压力。
工程建设资金挪作他用,这种状况现实情况有,但银行为此基本实行遏制死守策略。道德风险除外。项目借贷的贷后管理规定普遍较高,如贷款资金提款进度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提供资金支付相关的协议与阐述资料。因此,更应重点防范“经营性资金用于工程”,特别是国企的这些行为。对于企业,如果显著存在资金挪用情况,实质风险通常很高,建议躲避。
国有企业将经营性资金挪用于工程建设时有发生。这种状况,在内部资产荒背景下,以及外部考核压力下,经营团队大概率对国企挪用经营性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状况,睁只眼闭只眼。集团层面来看,如果挪用少量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尚不产生较大资金压力;可一旦大量资金挪用于工程建设,则出现“短贷长用”现象,导致流动比率过高,形成资金压力。如果企业面临外部监管以及银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规定整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行要求提前偿还借款,企业大概率没钱还款,引发违约。
第三,资金挪用属于欺骗行为。
资金挪用,属于企业单方面毁约借款协议上承诺的资金用途,属于欺骗行为。我们有原因担心企业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二、监管对资金流向的要求
(一)资金流向是管控重点领域
资金流向,一直是管控的重点检查领域,也是重灾区。监管机构特别是银保监局进行现场督查,首要必查资金流向。
统计发现,2021年,信贷资金被拖欠相关的案由受罚最多,此类案由中非常典型的案由包括“贷款未按承诺用途使用/功能不合规”、“贷款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行业/土地储备领域”、“信贷资金被挪用于美股等资本行业或购买理财产品”、“信贷资金被拖欠于退还贷款/收益/银行议付汇票垫款/为贷款类业务提供质押担保”、“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关联人账号”等。
(二)监管规定
1.《贷款通则》人民银行
借款人资质:借款人办理借贷,应当具有产品有行业、生产经营有效率、不占用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
借款人义务:应当按欠款合同承诺用途使用借贷。
罚则:借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个别或全部放贷加收费用;情节非常严重的,由借贷人中止支付欠款人已经使用的借钱,并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一、不按欠款合同要求用途使用借贷的。
2.《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保监局
以下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三)改变贷款用途。
3.三个方法一个指引
3.1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贷人承诺明确、合法的担保用途。
流动资金借贷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制造、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借贷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根据协议承诺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状况。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与借贷人在贷款协议中承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分担的毁约责任和担保人可实行的举措:(一)未按承诺用途使用贷款的;
3.2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贷款人应与借贷人承诺明确、合法的放贷用途,并根据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状况,防止贷款被挪用。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在领取贷款前应确定借款人满足合同承诺的提款条件,并根据协议承诺的形式对借款资金的支付推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承诺用途使用。
3.3项目融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下列特点的贷款:
(一)贷款用途一般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小型制造装置、基础设备、房地产工程或其它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工程的再融资;
4.《关于避免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4.1银产业金融机构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要按照贷款人实际经营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与企业年度经营利润、资金流水等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密切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
4.2银产业金融机构应书面向借款人提醒违规将贷款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贷人签署贷款协定时应同时签署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如果发现担保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归还借款,压降授信额度,并惩处相应法律责任。
4.3要将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向房地产等相关难题作为各种检测的重要内容,依法严厉惩处,加强联合惩戒,将企业和个人私自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民事处罚信息迅速纳入征信系统。
总结一下,资金挪用问题是合规性难题,更是监管的底线问题。不能由于信用风险可控而增加合规规定。信用风险、合规风险,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合规风险,是红线、底线,尤其在当前严监管趋势下,其重要性或者强于信用风险。
三、怎么避免资金挪用
具体分为“看、问、查、管”四步。
(一)“看”财务结构——判断是否存在资金挪用现象及挪用程度
这是纯逻辑层面。
在应对企业资金挪用时,首先要看看企业能否是“资金挪用惯犯”。
比如两个层面:第一是能否存在资金挪用情况。第二是资金挪用情况是否显著,及资金挪用的程度问题。就如财务报表一样,没有100%真实的财报,有的也是水分差异,水分少可以视作“粉饰”,水分多可以视作“财务造假”。如果企业资金挪用现象不明显,银行只应该管好本行借款资金别挪用就行。如果企业资金挪用现象很显著,从合规角度而言,项目可操作性较好。这里的企业,包括集团和受信人两个维度。
问题转化为如何识别资金挪用现象。
重点还是讲述流动资金借贷挪用现象。
第一,看挪用动机——通过资产结构寻找经营性资金挪用去向。
分类讨论。
情景一:资金挪用去向较少
如果从资产结构发现,经营性资金挪用去向较少,如营业利润主要靠贸易经销,而非制造型企业,此时企业流动性资金混在大盘子里使用,较少存在资金挪用于项目使用的状况。当然,贸易型企业也或许沦为控股融资系统,产生资金挪用现象。对于民营企业要整体分析,分析实控人能否存在其它资金挪用去向。
虽然资金挪用去向较少,也不能掉以轻心,而是看融资规模是否和营业利润匹配。
如果经营性功能的注资规模接近年度营业利润(个人掌握标准为80%),甚至达到营业利润,基本可以判断企业存在资金挪用现象。然后从在建项目、固定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顺藤摸瓜,找到资金挪用的去处。
情景二:资金挪用去向较多
如果企业固定资产、在建项目资产规模较大,或者存在收购第三方资产、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其他应收款等特殊需求,这之后企业资金挪用去向较多,有挪用资金的动因。
此时,先将企业的负债分类,哪些是经营性注资,哪些是工程建设融资。
其次,看经营性注资规模与年度营收规模对比,将在建项目、固定资产等资产与工程建设融资规模对比,看看能否存在显著不匹配情况。如果企业存在巨额在建用途、固定资产等状况,但金融债务主要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基本没有项目融资,大概率存在资金挪用情况。
第二,看分红——通过巨额分红寻找资金去向。
然而银行融资没有被挪用,但企业可能借助每年大量分红,将模式内资金挪用至体系外使用。要了解,净收入可能存在水分,而分红的钱即使真金白银。如果存在巨额分红情况,建议刨根问底,寻找分红资金的真实流向。
(二)“问”企业资金操作方式
这是操作层面。
经营部门必须知道用户,更需要与企业实控人、财务人员深度交流。有的信息,无需逻辑分析,可以直接向企业咨询。特别是国有企业、城投企业,一般会如实回答。即便是民营企业,也要主动询问,作为逻辑分析有效信息补充。
(三)“查”交易凭证
资金挪用问题,不能仅限于逻辑分析与当面问企业,更应踏雪留痕,基于客观事实做推断。如果看到企业可能存在资金挪用情况,可以主动调取企业的流水、支付凭证、项目资本金来源等资料,作为例证资料。如借助分析发现,企业可能存在挪用资金用于工程建设,那么还要追问企业的支付凭证,资金来源及合理性。对于显著存在其它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资金经常拆借的企业,资金挪用情况较为常见。城投客户资金拆借现象可适度容忍,其他企业一律从严。
(四)“管”住本行贷款别被挪用
根据本行资金实际用途,严管资金挪用。
如果是流动性资金需求,一是做好流动资金测算工作,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运营资金需求,审慎确定贷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金额及具体分期的数额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不得少于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担保。对于存在资金挪用现象显著的民企,建议直接不做。这类项目大几率遭遇监管检查。
如果是固定资产以及项目融资需求,一是严格设定用款条件;二是提高贷后,确保提款进度与工程建设进度一致;三是用款时规定企业提供相应的协议等阐述资料;四是严格执行委托支付,定向支付,并关注关联交易。
其他用途资金,如置换他行借款、收购第三方资产等状况,不予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