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教育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4 11:06:56 浏览次数: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归还工作的通告》(财教〔2022〕11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1.《通知》出台的背景和含义是哪个?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加强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贯彻好就业优先制度,重点解决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大会上确立指出,要研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措施。
2022年大学毕业生1076万人,同比下降167万人,毕业生数量创新高。受新冠疫情等多种原因影响,今年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遭遇不少困难和挑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推进,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统筹研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阶段性推进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归还等工作。
本次措施的颁布,预计减免利息20多万元、可办理延期归还本息50多万元,有助于改善信贷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惠及400多万高校毕业生,充分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关心和加强。
2.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归还的对象有什么?
答: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归还的对象是2022年及当时年度毕业的、在2022年内应归还本息或利率的按揭学生。《通知》印发前尚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这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3.本次免除利息的范围如何确认,是否应该申请?
答:本次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归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贷款学生不需办理,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一是针对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民政全额补助,免除的是自毕业转入还款期后,在2022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
二是针对当时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以及曾经年度的欠款贷款在2022年内造成的罚息。
4.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通知》印发前尚未还清了2022年收益,是否能免除?
答: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尚未还清的2022年本息,应给予减免,分为两种状况处理。
一是若承办银行未进行转账操作,则相应资金不再还款,贷款学生自行使用。
二是若承办银行已完成缴费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还个人账户。
5.《通知》中“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补贴制度,免除的收益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如何理解?
答:按照现行制度,学生在读之后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全部由财政补助,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担负。此次免除利息,参照贴息政策执行。
详细安排方式为:免息所需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优先从中央民政和地方财政已发放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可用的增量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或没有存量资金省份所需资金国家助学贷款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另行安排。
6.2022年内应归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办理延期1年归还,应怎样操作?
答:一是进入还本宽限期的借款学生,因2022年不需归还借款本息,故不适用延期归还借款本金政策,贷款期限不变。
二是进入贷款偿还期的借款学生,经本人自主办理,可推迟1年归还2022年分期本金,延期贷款不计利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递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协议承诺归还借款本息。
三是在《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个别偿还或全部归还的本息,不可再办理延期偿还。
现在,承办银行的相关申请渠道正在开通过程中,开通后将立即告知贷款学生,请贷款学生关注相关信息。
7.《通知》中“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立即还款的国家助学贷款网,经分期承办银行认定,相关欠款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申报的应该给予调整”如何操作?
答:上述要求适用于自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以来至2022年年末,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迅速还款的放贷学生。具体操作程序为:贷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因素,如传染新冠肺炎入院或隔离、防疫需要隔离或观察、参加疫情防治、受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等,未能立即还款的,可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按参加银行条例提交个人约定等相关证明材料;承办银行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后,对相关欠款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申报的超期记录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经承办银行审核后按相关程序给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