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头条NEWS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10-29 09:05: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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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生创新创业的施行意见》(下述简称《实施意见》),从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制度、双创师资团队建设、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环境与服务、实践系统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财税金融扶持等方面产生十六条意见支持高校生创新创业。
在推动学校生创新创业辅导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学院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年立项5000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学校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程。鼓励各种变革创业竞赛对学校生创业者予以倾斜等举措。
对于进一步增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便利化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意见》明确,各类创业载体要开放一定比重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入驻条件、提供免费服务等,推动技术变革资源向高校生开放共享。政府投资研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应届毕业生创业贷款,免费提供给学校毕业生。鼓励国有大大型企业面向学校和学院生发布科技变革需求应届毕业生创业贷款,开展“揭榜挂帅”。
围绕强化高校双创实践系统建设和提高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实施意见》提出双创实践系统要面向学校生免费开放,为学员提供专业化孵化服务;到2025年,全区各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要超过每校2000平方米以上;推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城校共生”的变革创业生态,为高校生成立创客培育中心、平台、孵化器等机制。
广西还将在金融、财税等方面,加大对高校生创新创业支持和扶植力度。通过收取相关费用、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加强创业担保借款投放、提高借贷额度、设立风险补偿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为学校生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提出支持高校生创新创业的契机。
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要求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额度依次扣减其当时实际应退还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设立小微企业的院校毕业生,所创立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学校生创业风险救助制度,可实行创业风险补贴、商业险费率补助等手段给予支持。加大创业担保借款投放力度,将学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限额提升至20多万,对10亿元以下贷款、获得省级以上荣誉以及经金融机构检测认定信用良好的高校生创业者免于反担保要求。对学校毕业生成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信贷额度提升至30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