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审核作作面谈
发布日期:2022-11-07 09:06:04 浏览次数:
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员工提供的新政性低息住房按揭。是指按时缴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欠款人公积金贷款流程,在订购、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它带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担保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担保提供保证并担负偿还本金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贷款申请
借款人持有效购(建)住房资料、首期付款凭单领取、填写申请表,由贷款人(亲属)单位签章后连同所需提供贷款材料交由中心审核作面谈。
中心审批
中心据借款人办理材料结合其公积金缴存等状况,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批准后通告借款人(房屋共有人)签署借款(抵押)协议、开办还款帐户及申请保险手续。
签订协议
借款人签署借款(抵押)协议并填写房地产抵押(或期权)登记表等,交由中心经办人核实;同时,根据在委托银行设立的还贷帐户填写划款授权书及借据。
银行会审
中心经办人将核实无误且由受托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签章的欠款合同、划款授权书、借据等材料送交受托银行会审;受托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即将审后并签字的欠款合同返回中心。
抵押登记
借款人持委托银行审验后的欠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担保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将期权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交回中心。
资金划拨
中心依据申请建立的欠款(抵押)协议、房产抵押登记证明(或住宅他项权证)等公积金贷款流程,将分期资金拨付至中心在受托银行所建立的委托贷款专户,并通知受托银行领取贷款。
发放贷款
受托银行按照中心的划款通知、放款名单及贷款协议等,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及核对贷款发放日期等。贷款发放后立即将有关协议、借据等材料返回中心。
贷后管理
中心对委托银行领取贷款后返回的欠款合同、借据、抵押合同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分类、整理后,录入微机,归档保存。同时,通知借款人到中心办理借贷(抵押)协议及借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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