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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提取公积金付首付等惠民政策

发布日期:2022-12-07 15:20:20 浏览次数:

半岛全媒体记者于红靓

12月2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加强“作风能力提高年”活动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先后颁布了助企纾困阶段性支持新政、缩短申贷缴存时限、提高借贷额度上限、支持提取公积金付首付等惠民政策,在满足职工居住需求、助力建设宜居城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前11个月,全市已收缴公积金291.96亿元,同比下降17.68%,实缴职工数超过202.48万人,为职工提取公积金200.27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111.17亿元,帮助2.67万户职工家庭圆了“安居梦”。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大会审议通过,12月2日,本市公布两项惠民政策,分别为《青岛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实行我市多配偶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新政有关事项的通告》。

今年以来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提取公积金付首付等惠民政策

“商转公”申请条件及流程

今年以来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提取公积金付首付等惠民政策

商业性住房按揭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常说的“商转公”,是指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已申请且已经结清的本市商业性住房按揭,经原商业信贷银行批准后,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是民众大量以来关注和期待的一项业务。截至今年,全市总共有30万名有“商转公”需求的纯商贷职工,所需资金接近1200亿元,全面放开“商转公”业务的所需资金尚未远远超过了本市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不具有业务的可行性。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回应民众关切,强化问题导向,讲求准确施策,采取分批推行、逐步缓解的方式,优先解决最迫切部分民众的实际困难,先把这件民生实事办成,再结合资金使用状况逐渐把有意愿的民众大举纳入体制受益群体,把这件民生实事办好。

本市“商转公”政策坚持房子是拿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定位,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政策框架设计的出发点是优先保障在购车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但因开发商拒贷或变相拒贷而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受了较高收益负担的员工群体,经调研,这一群体主要集中在2017年之后。因此,首批“商转公”政策惠及群体,需要追溯其历史缴存情况,具体来说,申请条件主要有下列八项:

(一)借款申请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原商业信贷的主贷款人及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

(二)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须为当前贷款申请人家庭(比如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唯一自住住房,且为改建商品房,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借款申请人办理商转公借钱时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四)借款申请人在原商业借款发放时,已依照原本公积金贷款制度要求的缴交标准;

(五)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须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六)借款申请人原商业放贷为2017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领取,且协议承诺利率为上浮利率;

(七)借款申请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要求归还借款利息的能力,原商业贷款在近12个月(含)按期偿还借款利息公积金贷款额度,已达到原商业信贷银行提前还清的最低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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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批准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按揭贷款及相关手续。

根据上级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保证担保物优先受偿权的相关工作规定,并参考中国其它城市经验,本市“商转公”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员工向原商业借款银行征求看法。符合条件的员工向原商业信贷银行提出商转公借钱需求,征得原商业借款银行批准后,由原商业信贷银行出具《银行意见书》。

(二)已获得《银行意见书》的员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并提供原商业信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人信用征信报告、个人商业信贷信息查询授权书、本人及子女的还款能力等必要的欠款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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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经审批后准予贷款的员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签署抵押贷款协议,并申请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四)签订协议及担保登记申请完毕后,职工需将原商业信贷余额与商转公借钱额度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预存入原商业信贷银行指定帐户,用于缴交原商业贷款。

(五)预存资金完备的,由原商业信贷银行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资金计划安排,将商转公贷款发放至原商业信贷银行指定帐户,用于缴交原商业贷款。

(六)原商业放贷银行收到商转公贷款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申请完毕原商业借款的全部退还手续及担保权的注销手续,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结清撤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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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最新决定,目前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5年以下(含5年)为2.6%,5年以上为3.1%。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员工在顺利申请“商转公”业务后,可以将原利率高达5.6%-5.8%的商业信贷,转变为利率仅2.6%-3.1%的公积金贷款,实实在在地帮助广大职工家庭减少了经济负担。

实施多配偶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制度促使人口大量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积极生育支持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从两个方面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一是增加信贷额度方面,侧重支持刚需,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配偶家庭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满足首付款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可按家庭申请按揭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二是对多配偶无房家庭租房提取放开额度上限,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配偶家庭,按照实际工资总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过实施多配偶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新政,有促使释放本市多配偶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潜能,切实提高多配偶家庭居住条件,推动实现适当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大幅发展。

上述两项新政已经陆续公布,《关于实行我市多配偶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新政有关事项的通告》12月2日开始推进,《青岛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12月5日开始实施,欢迎广大民众到公积金各区(市)营业大楼进行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