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限额的含义
发布日期:2022-10-01 00:24:42 浏览次数:
风险限额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整体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反映整个机构组合层面风险,针对具体区域、行业、贷款品种及客户等设定的风险总量控制上限,是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特定领域所愿意承担的最大风险限额。
限额管理最初是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进行控制的一种重要技术手段。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和风险管理技术的不断发展,风险限额管理的覆盖范围逐渐扩大到了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几乎所有风险类型。
从内涵上讲,风险限额管理就是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其所承担的风险控制在其愿意承担的合理范围内,使其风险资产组合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为了管理和控制好组合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从多个维度设定风险限额。对客户核定最高授信额度,实行统一授信就是一种在单一客户层面的限额管理方式。除了单一客户限额外,组合管理层面更多地是按照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设定限额。从技术上讲,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所采用的风险计量方法设定风险限额的数量和维度,从而建立多维度的信用风险限额控制体系。
风险限额管理应做到全面性与重要性相结合,即限额体系覆盖主要风险和主要业务,同时突出对重要风险因素的控制;还应做到稳定性与动态性相结合,即限额指标体系在一个执行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逐年调整完善。(www.HaimAxx.c om)
一般来讲,每项限额除要明确核定的额度外,还要明确约束风险类型、分解层级、限额计算方法、预警条件、超限额判断条件、监测时点、监测数据来源等众多要素,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更具操作性。限额设定后,通常可以分配到不同的地区、业务单元和业务人员,还可以按资产组合、金融工具和风险类别进行分解。
限额可以分为指令性限额和指导性限额两种。指令性限额是指银行各业务单元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限额;指导性限额表明银行的风险偏好与导向,主要作用是服务于组合分析、管理和决策支持,不构成影响授信审批决策的前提要求。为使风险限额真正发挥作用,应借助IT系统实现实时预警和控制,风险管理部门也应当对各类风险限额实行动态监控,并及时将超限额情况报告给管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