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10-01 00:25:51 浏览次数:
首先,"草根金融"的小额贷款公司先天发育不足——只贷不存,难引活水。并且对吸储的后果,23号文和各地管理办法都给予明确说法——非法集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其次,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的自有资本金规模有限,"捐赠资本"基本不存在。而增资扩股一方面除了要得到公司内部诸多股东的一致认可,还必须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并且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出资比例、金额,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年限的最低要求,在各省管理办法中都有不同的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并非易事。(昆明私借①③6-o⑧71-O203)
最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另一渠道——金融机构,也是困难重重。23号文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人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近两年,各省政府金融办对此处有不同程度的突破,此比例在有些省份放宽到100%)。
即使在此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受限于"非金融机构"的身份,融资不能享受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相反,只能采取工商企业贷款方式,从银行"批发"贷款额度进行"零售",从中赚取"利差"。但由于一般的小额贷款公司自身也缺少优异的资质信用,并不被银行视为"目标客户",同样面临耑要提供担保或抵押的难题。而其主要资产均为对小微企业的贷款资产,也被银行认定为风险较大的抵押或质押资产,难以作为有效的担保条件,增加了融资的难度。此外,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产品、服务行业以及客户群体都与当地农村信用社,甚至一钱商业银行曰趋同质性,出于竞争及县级商业银行信贷政策受限等原因,小额贷款公司难以从当地银行获得贷款。若向商业银行贷款的额度偏大,还需其上级行的批准,这就更增加了贷款的获得难度。从实际的历史统汁数据来看,贷款余额超出实收资本的幅度并不大,两者比例在1.1~1.3之间,小额贷款公司的杠杆率仍然较低,这也从侧面证明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资的困难。这样一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显性和隐性成本均偏高,转而增加"三农"和微型企业的融资成本。
此外,除了各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途径外,各机构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Www. haiMaXx.c0m)为了拓展运营资本,不少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各种途径补充有资本,包括向亲友借贷,或者向关联公司以非正规途径融资。也有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尝试采用新的融资工具,如:(1)资产转让及资产证券化,主要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资产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由实力强知名度高的主体和券商联合发布,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2013年7月的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或者地方性交易平台上市交易的贷款资产收益权,如重庆的金融产权交易所。(2)发行私募债,如2013年7月温州市发行了全国首批小额贷款公司定向债(以下简称小贷债)。这批小贷债由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华峰)"首吃螃蟹"。温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公幵信息显示,瑞安华峰已发行总额为2亿元的小贷债,年化利率为8.5%,期限为三年。(3)IPO方式,2013年8月,苏州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登陆纳斯达克,实现了首单IPO融资成功案例。但这些方式仅仅适用于个别地区或资质优异的小额贷款公司,还无法惠及全体。
总的来说,资金规模小,融资渠道不畅,造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紧张,流动性不足。在成立之后,小额贷款公司往往能够迅速将所有资金贷出,导致出现较长时间的资金空白期,无款可贷,直接影响到融资规模和应有效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