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治理结构主体:所有者与经营者
发布日期:2022-10-01 00:28:24 浏览次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委托代理关系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是指所有者把所有权的法人公司财产委托给经营者,让经营者代替、代理所有者对法人财产进行经营。因此,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委托与代理关系。简单地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法人治理结构主体:所有者与经营者
所有者就是公司法人财产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他们是资本家,他们拥有公司法人财产的所有权,希望股东利益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在国有企业中,国家就是最大的资本家,每一个人都是小小的股东。在民营企业中,老板、股东是真正的资本家和所有者。
经营者就是公司的职业经理层,他们是企业家。他们受聘于资本家,在授权范围内代理资本家经营企业法人财产。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他们是公司业务的实际经营者。在国有企业中,政府是资本家的代表,企业家是经营者,是政府代表国家委托企业家代理经营国有资产。在民营企业中,职业经理人就是经营者。
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总体利益是一致的,都想把企业做大做强做长,都有物质财产扩张与精神价值体现的欲望与需求;但在利益分配、承诺兑现方面常常出现不一致的现象,所有者追求的多是长期利益,经营者追求的是短期利益,想的是股票期权如何尽早兑现。
在股权比较集中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国内是所有者占主导地位。不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如此,"受伤"的总是经营者。在国外大型公司股份高度分散的情况下,出现了"重经营者,轻所有者"的现象和趋势。
我国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不完善的,既有所有者侵蚀经营者利益的状况,例如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应有的利益与权力不能实现;也有经营者侵蚀所有者的状况,例如经营者花自己不该花的钱,拿自己不该的钱,甚至乱用权力而不负责任。因此,我们必须完善我国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