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贷产品渠道管理
发布日期:2022-10-01 00:28:43 浏览次数:
个人信贷业务由于其较低的风险和稳定的收益,获得了各家银行的青睐,因此商业银行对此项业务的竞争也比较激烈。如何利用各种渠道开发客户,是银行面对的重要课题。目前被广泛使用的营销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利用综合性营业网点营销
虽然新一代的银行渠道如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被广泛使用,但由于能够创造客户经理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机会,银行网点仍是最重要的营销渠道。个人贷款作为一项相对复杂的个人业务,今后将成为银行在网点办理的最主要的业务之一。在我国,银行网点仍是人们办理业务最多的场所,银行可以通过摆放宣传材料,播放电视宣传片等方式进行宣传。网点的大堂经理、客户经理可以直接回答客户的问题,受理客户的贷款申请。
二、在个货中心、车货中心、理财中心进行营销
在总分行体制下,能办理各种业务的综合性支行可以直接办理各项业务,个贷业务也主要通过支行进行办理。不过,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成立各种专业化的经营机构开展个人信贷业务,包括经营各项个人信贷产品的个人信贷中心(简称"个贷中心")、专门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汽车贷款中心(简称"车贷中心")、专门经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住房贷款中心(简称"房贷中心")以及个人理财中心等。这些中心主要有以下特点。
1.服务对象仅为个人客户,业务的范围也有严格的限定。例如车贷中心,仅为申请汽车贷款的客户办理业务。
2.中心的专业化程度高。由于业务范围严格,客户经理更能专注于某一两项业务,成为专门领域的专家。在开展业务时,相对于综合性网点更具有品牌优势,由于服务更加专业化,效率更高,客户也更乐于在此办理业务。
3.这类中心往往隶属于分行,在业务关系上与支行平行,有时还与支行存在竞争关系。
4.这类中心的经营业绩往往便于考核,更有利于业务的开展与风险控制。
三、通过合作伙伴如经销商、房地产幵发商进行营销
信贷需求伴随着消费产生,是消费信贷的重要特点。因此,在消费场所开展营销,有利于获得客户,效率较高。在这方面的典型做法是与汽车经销商、房地产开发商合作,与合作伙伴签署合作协议,由其向银行提供客户信息或推荐客户。通常的做法包括以下几种。
银行与合作伙伴保持密切联系,一旦有信贷需求,银行人员即提供上门服务。
银行与合作伙伴进行网络连接,经销商或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可将客户的信息直接输人电脑,银行人员在线进行客户初评,还可对客户提供在线服务。这一合作方式,能够有效加强沟通,提高效率,可在合作密切、业务量大的合作方之间采用。
由于客户在购买大宗商品如住房、汽车时,越来越倾向于分期付款,经销商、开发商对消费信贷的依赖性日益加强,这种营销渠道也日益为银行所重视。(WWw. hAi MaXx。c0m)
四、针对目标客户集中的单位进行上门营销
一些特定的客户群,由于其风险小,相关收益大,成为银行在开展个人信贷方面的目标群体。这些群体如律师、会计师、公务员、医生、大企业的中高级职员等,是银行积极争夺的对象。许多银行实行了主动营销的策略,通过产品推介会、理财沙龙等方式,进行产品推销。当然,这类营销方式,更多的是储备客户,挖掘潜在需求。
五、对现有客户的营销
利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筛选出目标客户,通过邮寄、电话等方式进行销售。另外,还可利用自助渠道进行宣传营销,利用网上银行进行营销,利用自助银行、电话银行进行宣传,质押业务可自助完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