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7 15:18:06 浏览次数:
新华财经北京4月16日电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借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通知明确,金融机构新申领创业担保借款利息应适度增加,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脱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贷款利息上限由不少于LPR+300BP下降为LPR+250BP,中、西部地区由不少于LPR+200BP下降为LPR+150BP,东部地区由不少于LPR+100BP下降为不少于LPR+50BP。
通知规定,降低(创业担保借款贴息资金)办理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借款申请条件的数量与企业现有在职员工总数的占比,由20%增长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增长为8%;适当增加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办理创业担保借款数额由15亿元增加至20多万。对依照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借贷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依照合伙创业人数适当增加借贷额度,最高不少于符合条件个人借款总限额的10%。
通知强调,增加支持群体,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零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货运、文化旅游等产业暂时丧失利润来源的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贷款购房专门用于租赁营运的个人,贷款购房加入网络约车系统的专职司机,符合条件的租赁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对已享受创业担保借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偿还借款的个人,在疫情过后发生经营困难的五群体纳入支持范围。
通知指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对流动性遭遇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创业担保借款,可给予展期,最长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予以正常贴息。对已申领的个人创业担保借贷,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展期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