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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8 11:03:2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同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与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联系,现开展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本人以及家庭的经济能力无法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教师)、预科生需通过本学年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研究生需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及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确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批准);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学习努力贷款申请,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本学年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申请额度

校园地贷款实行按学年办理,学生按照实际状况申请担保额度。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普通本二本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人每月申请借款数额不少于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月申请按揭额度不少于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费用和住宿费,超过部分可用于填补日常生活费。

三、申请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材料

学生本人填写《中国分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办理表》(1份,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递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需另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无固定模板,真实具体表明困难状况。

老生及研究生将以上纸质材料于10月18日上午14:00-17:00,10月20日下午9:00-11:00提交至资环楼5-104吴老师处;新生将上述纸质材料于10月19日上午1:30-5:00提交至公三B306办公室吴老师处。同时所有办理的同学需填写《2022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办理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10月20日下午12:00前发送至。邮件命名为“2022校园地贷款新申请+姓名+学号”。过时将不再受理。

2.开立账户

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开立中国分行账户,银行工作员工将来校现场开卡,具体时间另行通告。(之前已申请过校园地贷款的同事,已进行过开卡业务,本次无需重新开卡,使用之前国内银行的银行卡即可。)

3.学院审核

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通知

4.学校审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中国银行审查学生办理材料,审核通过者将由银行工作员工指导通过网上银行线上办理借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实行按学年申请政策,2021年申请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朋友,若本学年仍需借款贷款申请,需要再次递交申请。

2.2020年及当时已办理过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如需申请提额,相关办理手续将另行通告。

3.学生填写申请表前必须先阅读填表说明,确保填写信息正确无误。学生所填信息不依照规定的,申请将不予审核通过。

4.学校要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及制度解释工作,确保本学院的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特别是本学年申请了减免学费的学生。

5.大学要教育鼓励贷款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甚至用,不断增加综合能力和提高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能力。

学院联系人: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