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跨区业务将被叫停
发布日期:2022-11-28 13:22:13 浏览次数:
本文由公众号“苏宁金融研究院”原创,作者为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孙扬,首图来自壹图网。
曾几何时,网络小贷公司依靠场景、流量、数据和全国展业的优势,通过助贷和联合贷款将互联网贷款做到巅峰。为了完善互联网贷款的演进,业界仍然呼唤制定全国性的网络小贷监管办法。
2020年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公布了《网络小额信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询看法稿)》(下述简称《办法》),叫停了网络小贷的跨区业务、要求和流量平台注册地统一、明确了联合贷款出资比重、明确了100万的单户贷款余额上限、限制了集团网络小贷公司的数量、提升了资本金的要求。请看下文具体探讨。
跨区业务将被叫停
第二条【基本定义】小额信贷公司经营网络小额借款业务必须主要在注册地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推行;擅自国务院银产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小额信贷公司不得跨区级民事区域推进网络小额信贷业务。
第三十七条【存量跨区业务整改】对擅自国务院银产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已经跨省级民事区域从事网络小额信贷业务的小额借款公司,应当在本方法要求的过渡期内完全超过本方法各项细则的规定;逾期仍不依照本方法要求的,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推进新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解读】
当前大个别做互联网贷款的网路小贷公司及该公司全国展业经营许可由注册所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本次的《办法》已经确立,跨省级民事区域推进网络小额信贷业务,需要经过住建部银产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这点非常厉害,比如说,未经国务院银产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某集团在上海注册批准的网络小额借款公司,只能在重庆开展网络小贷业务,不能到南京、浙江、上海等地推进线上业务。
有众多的供应链金融公司、小微金融公司都是基于网络小贷公司的牌照进行全国展业的,要开始未雨绸缪了,要么尽快向国务院银产业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全省展业许可,要么在业务覆盖地登录网络小额借款公司。但是2017年,监管已经取缔了批设网络小贷公司。
有两种做法,要么将小贷公司以下的供应链金融和小微业务转移至银行牌照,要么将消费金融业务转移至消费金融公司牌照下面。
小额贷款全流程线上化
第二条【基本定义】本方法所称网络小额信贷业务,是指小额信贷公司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科技方式,运用互联网系统积累的顾客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内生数据信息或者借助合法渠道获得的其它数据信息,分析评估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贷款形式和数额,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信贷回收等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
【解读】
有太多的网络小贷公司也许只是是个别的流程实现了线上化,比如借贷申请,但是风险审批和信贷回收可能还是在线下完成,这也让人们在疫情过后的业务推进遭受了巨大的困难。《办法》的公布,将推进网络小贷公司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数字化。比如,苏宁金融技术的“天衡”小微金融技术,通过“星象”精准营销、“千言”智能客服模式、“CSI”实时反欺诈引擎、小微风控模型审批制度、“秋毫”小微企业风险预警、“捕逾”智能催收系统推动了“微商贷”的100%线上化。
和互联网系统登录区域应同样
第九条【互联网平台】(三)互联网系统运营主体的登录地与该小额借款公司的注册地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
【解读】
互联网系统也就是给网络小贷公司带来线上流量的公司。现在这些网络小贷公司和其使用的互联网系统不在一个区域内。比如,为某网络小贷公司带来流量的第三方公司主体注册在北京,而该网络小贷公司的主体则注册在北京。根据《办法》,未来这些异地情况是不被允许的。
这条思路很明显,就是要将网络小贷公司和其流量方并入统一归口化管理,防止流量方和信贷业务两张皮监管的分离。这妨碍非常大,一些网络小贷公司会加速回迁到流量公司所在地,比如从上海到广州,从北京到南京,这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金融资源的再次加码。
联合贷款出资不得低于30%
第十五条(三)在单笔联合信贷中,经营网络小额信贷业务的小额借款公司的注资比例不得超过30%。
【解读】
这条最击中网络小贷公司的要害。很多网络小贷公司仍然还有资本金,但贷款主要靠银行机构的热钱。在一些画面的联合贷款中,有的耳熟能详的头部网络小贷公司在每笔联合信贷中斥资仅象征性占比1%,基本上是靠流量变现从金融机构赚钱。30%的最低出资比重,对于网络小贷公司来说杠杆太低了,基本上宣告网络小贷公司互联网贷款时代的落幕。
网络小贷公司很有也许就不再做联合贷款了,而是去专门做助贷、做金融技术服务的生意。银行机构将登上历史舞台,未来将作为互联网贷款时代的主角。
供应链金融业务受到冲击
第十三条【贷款总额】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信贷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多万,不得少于其近期3年每年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数额中的较低者为分期金额最高额度;对法人或其它组织以及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信贷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解读】
个人贷款的限制基本上是和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相同的。但是针对法人的100万限制,对于小微金融业务影响倒不大,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有巨大的制约,因为供应链金融的单户金额通常都非常大,都达到100多万,这将压制小贷公司做供应链金融的空间。尤其是针对小型的网络小贷公司有较大的影响。
这条要求将进一步将网络小贷公司向小微市场压实,网络小贷公司今后将更聚焦到个人金融、小微金融业务。网络小贷公司没法做供应链金融末端的分销商、经销商的100亿元以下的贷款,100万以上的供应链金融借款业务将借助银行等牌照放款。
资本必须充足
第十条【注册资本】经营网络小额信贷业务的小额借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民事区域经营网络小额信贷业务的小额借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解读】
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自身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的比重,代表了银行对债务的最终偿债能力。银行用少量资本运营长期债务资产,以此来获取高收益率,这就是“杠杆原理”,但这只是银行形成平台风险的缘由之一。为了让金融业在很多风险面前有足够的抵御能力,最低限度地减少金融业暴发危机,1988年在英国巴塞尔举行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会议上确认了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我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前期开始的金融体系变革中也将资本充足率建立为重要的风险控制指标。
以重庆市某小额信贷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具有全国范围的网络小贷业务许可,当前注册资本金为20亿人民币,根据《办法》,该公司必须将资本金提高到50亿,而且需要是实缴。资本金的要求会让一些资本实力并不强大的网络小贷公司退出历史舞台。
只能控股1家
第二十条【股权管理】同一投资人以及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成为主要股东注资跨省级民事区域经营网络小额信贷业务的小额借款公司的数目不得少于2家,或集团跨省级民事区域经营网络小额信贷业务的小额借款公司的总量不得少于1家。禁止委托他人或接受对方委托持有经营网络小额信贷业务的小额借款公司的股权。
【解读】
目前一些大佬都控股2个甚至2个以上的可以全国展业的网络小贷公司,用以突破资产规模的限制。未来这个也将作为历史。巨头需要关闭掉手里的第二个网络小贷公司,或者稀释股份改为受让,这个会显著压降巨头的互联网贷款的业务量互联网小额贷款,所以巨头急需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牌照来承接网络小贷公司压降的业务量。这只是为什么最近一些互联网大佬都申请登录了消费金融公司的理由。
网络小贷公司向何处去?
随着《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2020年7月底的公布,业内嗅觉灵敏的专家就早已预料到网络小贷公司新规早晚会出台,因为网络小贷公司和商业银行是互联网贷款的两端,前者控制了场景流量,后者控制了资金。
互联网流量和数据的优势,可以让互联网巨头快速的构建起在贷款业务上的优势,但是也带给了一些风险。如果几百家银行都汇聚到一家网络小贷公司的画面上来,银行的线上借贷业务就高度依赖一两家网络小贷公司,经济好的之后自然没有弊端,但是如果经济出现波动,这几个网络小贷公司一旦爆发风险,几百家银行就会得到影响。
监管的考量和眼光是长远的互联网小额贷款,他们必需要超脱于某个市场的经济利益去发现未来最坏的状况,并未雨绸缪。我们可以很清晰地发现,《办法》中所有新增的内容都是在夯实网络小贷公司风险规避的素质,通过增加门槛让实力较弱的网络小贷公司出清。监管不拒绝做线上,鼓励网络小贷公司在注册地县级行政区内做线上业务,也鼓励有实力的网络小贷公司向国务院银产业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全省展业的资格,但是审批全国展业必然是慎重的。
那么,网络小贷公司向何处去?
金融技术非常弱的、没有实体经济场景、资本实力不充足的网络小贷公司可以退出行业了,监管成本早已很高了,如果你没什么实际的业务推进,监管不会允许你持有牌照空转了。
已经有较大存量的全国展业的网络小贷公司,必须按照监管规定主动压降存量了,同时借助完善风控能力、夯实资本金和提升联合信贷比例提高风险管控的素质,这倒也有聚焦优势场景,提升资产品质的好契机。这可以大大增加互联网贷款风险的集中度。《办法》给了3年的过渡期,时间很紧迫了。转型金融技术也有一个出路、网络小贷公司可以将累积的行业和场景经验通过金融技术产品的方法输出给银行机构,通过具有场景理解素养的金融技术产品赋能银行处于行业链金融市场,成为银行机构的“产业链操作平台”。当然做的非常好的网络小贷公司,也可以再次申请全国展业资格。
《办法》对于经常在省级行政区域内部经营的中小网络小贷公司是利好的,这些机构做消费贷款的量很少、是服务最末端小微企业的主力军,随着大型网络小贷公司的业务量的压降,银行机构的热钱必然将转移到区域内经营的中小网络小贷公司这里,支持它们更好的服务小微企业,将进一步减少中小网络小贷公司的资金费用。中小网络小贷公司也必须及时更新风控和金融技术平台,加大针对省内区域市场场景的渗透,以适应将来业务量的长期下降。
互联网贷款的主角将从网络小贷公司切换到银行。银行要想作为互联网贷款的主角,开放银行能力的建设需要加快了,让自身作为行业链互联网的金融操作平台,直接把握数据和用户生态,做到和行业链的“紧耦合”,而不是联合信贷或者助贷这种和行业链的“松耦合”。同时银行切实探索通过股权投资的方法,建立和业态链的血肉联系,加大针对行业链互联网的制约和控制力,而不是前几年银行和金融技术公司战略合作这种松散的合作。这将推进金融机构未来面向行业链互联网的“圈地运动”。银行会加快吸收有行业和场景经验的金融技术人才。
《办法》的出台,宣告网络小贷公司为主角的互联网贷款的时代结束了,银行等持牌机构登上了历史表演。
一个时代落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