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阶段及发展趋势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05 09:24:56 浏览次数:
自2007年美国的P2P网络借贷方式采用美国来,国内的P2P网络借贷市场便得以迅速发展,经过近几年的跨过式进步和荣辱兼修的争议性蜕变,暂时已初具体量,P2P网络借贷市场已由百花齐放的春秋时期跨入了群雄逐鹿的战国时代。
以互联网和金融市场高速发展为背景的P2P网络借贷系统其演进阶段和经营方式展现了多样性的特征,国内P2P网络借贷呈现门槛低、不受时间限制、风险大等特征。国内的P2P网络借贷按照发展阶段可以分为初始发展期、快速扩张期、风险爆发期、政策调整期四个阶段,按照经营方式可以分为纯平台机制、担保方式、债权转让模式、线上线下方式四个体系。2015年、2016年互联网金融发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但随着市场体量大幅扩张、业务条线纵深发展,大量难题随之显露。针对市场中逐步涌现的弊端和特点,监管层面接连瞄准,相关文件密集出台,期以完善、引导、促进P2P网络借贷市场的演进和繁荣。
一、国内P2P网络借贷的演进阶段分析
以现在公认的市场预测来看,国内P2P网络借贷系统的发展分为下面四个阶段:
初始发展期(2007年-2012年):这一阶段的典型特征是以信用借款为主。2007年6月,拍拍贷在北京设立,开拓了我国P2P网络借贷系统演进的先河,此时的投资人大多是具备冒险精神的投资客,拍拍贷沿用了的经营方式,采用了纯信用无担保的运作模式,拍拍贷通过实行信息匹配、工具支持等方法来扮演借贷方式的角色,但因为中国征信体系的不健全等各种原因导致其初期发展举步维艰。截止2011年末月成交总额至少5个亿,有效投资人1万人左右,在互联网和金融两个支柱领域高速发展的十年内,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普惠金融体制-P2P网络借贷并未受到投资大众的认同。
快速扩张期(2012年-2013年):这一阶段的典型特征是以地域借款为主。在初始发展期大多数创业者为互联网从业或创业人员,虽然较为擅长网络系统建立但没有民间贷款和金融操作经验。而到了迅速扩张期,大量线下民间借贷机构起初进行线上进军,通过出售网络系统模板等方法来填补自身在网络设计和运营中的缺陷。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国内P2P网络借贷系统总数已下降至240家左右,数量下降的同时其成交总额也持续提高,截止2012年末月成交总额超过30万元,有效投资人在2.5到4万人之间。此时的经营方式已由原先的纯线上中介模式转变为了线上融资线下借款的经营方式,但因为个别P2P网络借贷系统缺少管理经验、疏忽风险管控致使平台倒闭。
风险爆发期(2013年-2014年):这一阶段的典型特征是以自融高息为主。经历了上一阶段的高速推进发展,这一阶段的国外P2P网络借贷系统已增至600家左右,截止2013年年末月平均成交总额在110亿左右,有效投资人9到13万人之间。此时的P2P网络借贷系统已展现出经营方式多样、平台背景混杂、缺少监督管理等各种难题,由于市场的高速发展,致使长期投资者不顾及投资风险追逐高利息高收益,大量的贷款人运用政策空缺在多系统进行欺诈性借贷,同时长期的P2P网络借贷系统在没有风控经验的状况下仍然在线上屡次揽投。由于市场经验的缺少、法律规章监管空白或者个别投资者的挤兑等弊端导致长期P2P网络借贷系统发生倒闭、跑路等问题。
政策调整期(2014年迄今),国家在引导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同时在制度上对P2P网络借贷系统进行全力支持,在国家的全力支持下长期的金融精英和互联网技术人才涌入此市场,为P2P网络借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e租宝事件的出现,促使国家在引导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基础上强化对该市场逐渐取缔和管控。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委研究制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控暂行办法(征询看法稿)》,足以可见国家在推动产业规范和市场健康发展的决心。
二、国内P2P网络借贷发展状况预测
随着我国P2P网络借贷市场的迅速发展、国内信用制度的不断成熟和普惠金融模式的深入人心,国内P2P网络借贷系统在不断变革和建立中前行。总体而言,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发展显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多元化态势,现有的P2P网络借贷方式主要有下列四种:
1、纯平台方式
早期的P2P网络借贷系统大多采取此经营方式,纯平台路径具有典型的金融脱媒特征,即P2P网络借贷系统只是为借贷双方提供一个信息中介系统。当贷款双方在此系统上签署一致看法并推动借贷后,该系统将向贷款人缴纳一定比率的成本建立风险备用金p2p贷款,以风险备用金来成为承租人的本息保障,而不使用自有平台的资金来补偿出借人的本金损失,此方式称之为纯平台方式。
2、担保模式
早期的P2P网络借贷大多扮演了中介机构角色,平台仅发挥信息审核和信用评估的作用,出借人按照自身状况来选择承租金额和贷款期限,若发生借款人赔偿等状况P2P网络借贷不担负责任,所有代价由出借人分担。但迫于市场竞争力压力,大量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始担任起了担保角色,即借助自有资金来约定出借人的本金或利息不收损失。无担保方式向担保模式的转变是P2P网络借贷发展的重要一步。
担保模式分为第三方担保方式和系统贷款机制,P2P网络借贷系统为确保出借人资金安全和自身系统不受损失,将此风险转移至第三方担保公司,P2P网络借贷系统予以贷款公司一定比率的渠道费和担保费,此经营方式即为第三方担保方式;但因为第三方担保公司的介入,致使P2P网络借贷系统的用途弱化,故部分P2P网络借贷系统采取了平台自身担保的方式,即P2P网络借贷系统运用平台自身的自由资金或专门的风险准备金来为借款人提供资金安全保障。在此方式下,若出借人贷款资金无法追讨,平台即将在超期一定时间后进行全额退还并将该笔款项从出借人手中划入平台名下,并由系统对借款人进行追偿。
3、债券转让方式
债权转让方式中P2P系统的性质与其它方式显著不同:与系统合作的第三方个人先将资金放行出借人,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务转移给借入人,从而借贷双方绕过了签署债权债务合约的流程。在此方式下,P2P网络借贷系统将第三方个人债务的总额和年限进行拆分配错并将其包装成类似于理财产品的债务包,出借人可依照自身状况自由。在此过程中平台实质上扮演了金融机构的角色,目前中国的长期P2P网络借贷系统已采取了债务出售模式,如陆金所、宜信等。
4、线上线下路径
经过多年的P2P网络借贷的市场发展,其已逐渐演化为纯线上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纯线上的网络借贷,贷款申请、信息审核、投标及借贷发放均在线上进行,企业也是提供一个双方信息整合的平台,但因为征信系统的不健全导致线上方式蒙受不必要的相关损失。相对线上P2P网络借贷的经营方式,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更具备前瞻性,P2P网络借贷系统借助线下信用审核、开发贷款人、销售债权产品等方法逐步提升了P2P网络借贷的线上缺陷,拉近了借贷双方与平台的距离,下图展示了P2P网络借贷系统的常规借贷方式。
三、国内P2P网络借贷行业规模分析
P2P网络借贷市场基于过去十年的高速革新发展,2015年该产业百尺竿头,再创佳绩,全产业交易量达到一万亿,并连续两年保持200%以上的成交额下降率。P2P网络借贷已经变成互联网金融中至关重要的领域,相比2014年,该市场系统总数已下降至3800余家,广东地区网络借贷平台数量为全国之最。P2P网络借贷的投资人已增至1350万余人,较2014年营收下滑1044%。其2010年-2015年P2P网贷市场下滑态势及2016年预测数据如右图(注:图片来源:网贷天眼())。
2015年底,P2P网络借贷市场的平均费率同比增长34.5%,由2014年的17.5%降至2015年的11.5%,“跑路”事件的出现、央行的连续贬值对于P2P网络借贷市场的利息降低有着直接影响,预估2016年P2P网络借贷市场的平均费率将再次维持下调趋势。
随着产业发展渐入成熟,其宣传渠道呈现多元化态势,主要运用媒体、平台合作的线上渠道p2p贷款,以地铁、地推为主的线下渠道。在投资人群中,80后群体以41%的年纪层占比居于投资年龄层首位,占据22%投资年龄层的80后对于理财观念的变革和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