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押过户”对楼市新周期亟须“加油鼓劲”
发布日期:2023-04-10 17:19:06 浏览次数:
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作出全面推进。这意味着,“带押过户”从地方性制度走向了全国化、常态化和全面深化的阶段。2022年以来,全国已有超百城出台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天津、山西、山东、江苏等省份已经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是指在递交申请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偿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担保和领取新借贷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担保借款的有效衔接。此举有促使降低交易流程,减轻交易双方时间和经济利润,提高二手房交易效益。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通知》是对多城“带押过户”实践的顶层确认,也是借助“红头文件”的形式让“带押过户”更加规范。
从多城“带押过户”政策效果看,3月杭州二手房成交量突破万套,成都则突破2.6万套。3月份,北京楼市“小阳春”也如期而至。当月北京二手住宅成交数量为22192套,环比、同比均有一定下降。同为二线城市的深圳,3月该市二手住宅成交宗数创下2021年5月以来的新高。三四线城市的二手房销售要弱一些,但在二手房市场大势的传导下,二手房销售数据预期也会出现环比同比下降。
“带押过户”政策,不仅是对地产新周期亟须“加油鼓劲”的回应,也是对楼市基层实践的认同。在租房制度存在堵点的状况下,房产中介通常有自己的缓解方法,这样的办法有时存在瑕疵,过度炒作时就会导致资金风险,需要禁止。而即使楼市处于疲软状态,刚需群体受制于制度限制而不能购房时,就必须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层面给予破局。这样才能打通二手房市场梗阻,带动新建商品房交易,从而激活楼市良性大循环。
“带押过户”不仅缓解了刚需和提高住房的安居需求,给低迷的楼市注入了魅力,而且基层实践受到了两部门“红头文件”的确定。这涵盖民生福祉、市场红利和制度,也反映了法制精神。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确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出售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承诺的,按照其约定”。这除了为不动产“带押过户”提供了法律根据,而且也为激活楼市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标本。
“带押过户”已经在多城试点中传递出切实的行业信号,现在有了两部委顶层设计的“红头文件”托底,“带押过户”在执行中会有更好的实践效果。当然,“带押过户”政策要在所有城市落地,还必须有稳健的路线图。按照《通知》要求,以“三个拓展”全面深化“带押过户”;实现省会城镇、计划单列市正式推动,并逐渐向其它市县拓展;实现同一银产业金融机构正式推动,并逐渐向跨银产业金融机构拓展;实现住宅类不动产率先推动,并逐渐向工业、商业等类别不动产拓展,最终推动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带押过户”全覆盖。
国内楼市具有典型的差异化特征。一线城市地产虽有周期性波动,但从来不愁房卖——无论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二线热点城镇、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产周期性波动更大一些,二手房交易能否成为这类城市地产的风向标;三四线城市地产压力更大,存量房矛盾不少,二手房交易迟滞是市场常态。在此形势下,“带押过户”执行有序进行北京小额无抵押贷款,由点到面,是应有之义。
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作出全面推进。这意味着,“带押过户”从地方性制度走向了全国化、常态化和全面深化的阶段。2022年以来,全国已有超百城出台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天津、山西、山东、江苏等省份已经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是指在递交申请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偿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担保和领取新借贷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担保借款的有效衔接。此举有促使降低交易流程,减轻交易双方时间和经济利润,提高二手房交易效益。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通知》是对多城“带押过户”实践的顶层确认,也是借助“红头文件”的形式让“带押过户”更加规范。
从多城“带押过户”政策效果看,3月杭州二手房成交量突破万套,成都则突破2.6万套。3月份,北京楼市“小阳春”也如期而至。当月北京二手住宅成交数量为22192套,环比、同比均有一定下降。同为二线城市的深圳,3月该市二手住宅成交宗数创下2021年5月以来的新高。三四线城市的二手房销售要弱一些,但在二手房市场大势的传导下,二手房销售数据预期也会出现环比同比下降。
“带押过户”政策,不仅是对地产新周期亟须“加油鼓劲”的回应,也是对楼市基层实践的认同。在租房制度存在堵点的状况下,房产中介通常有自己的缓解方法,这样的办法有时存在瑕疵,过度炒作时就会导致资金风险,需要禁止。而即使楼市处于疲软状态,刚需群体受制于制度限制而不能购房时,就必须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层面给予破局。这样才能打通二手房市场梗阻,带动新建商品房交易,从而激活楼市良性大循环。
“带押过户”不仅缓解了刚需和提高住房的安居需求,给低迷的楼市注入了魅力,而且基层实践受到了两部门“红头文件”的确定。这涵盖民生福祉、市场红利和制度,也反映了法制精神。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确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出售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承诺的,按照其约定”。这除了为不动产“带押过户”提供了法律根据,而且也为激活楼市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标本。
“带押过户”已经在多城试点中传递出切实的行业信号,现在有了两部委顶层设计的“红头文件”托底,“带押过户”在执行中会有更好的实践效果。当然,“带押过户”政策要在所有城市落地,还必须有稳健的路线图。按照《通知》要求,以“三个拓展”全面深化“带押过户”;实现省会城镇、计划单列市正式推动北京小额无抵押贷款,并逐渐向其它市县拓展;实现同一银产业金融机构正式推动,并逐渐向跨银产业金融机构拓展;实现住宅类不动产率先推动,并逐渐向工业、商业等类别不动产拓展,最终推动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带押过户”全覆盖。
国内楼市具有典型的差异化特征。一线城市地产虽有周期性波动,但从来不愁房卖——无论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二线热点城镇、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产周期性波动更大一些,二手房交易能否成为这类城市地产的风向标;三四线城市地产压力更大,存量房矛盾不少,二手房交易迟滞是市场常态。在此形势下,“带押过户”执行有序进行,由点到面,是应有之义。